在,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可以申請辦理債務重組,債務重組應出于合理的商業考量,如改善債務人財務狀況、促進其持續經營等,而非為了逃避債務或損害其他利益相關者權益。
1.- 債務人存在財務困難:這是債務重組的前提條件。例如,個人可能因失業、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收入銳減,無法按時足額償還債務;企業可能因為經營不善、市場環境惡化等原因,出現資金周轉不靈、連續虧損、現金流短缺等情況,難以按原債務條款償債。
2.- 債權人作出讓步:債權人同意給予債務人一定的債務減免、延長還款期限、降低利率等優惠,以幫助債務人緩解償債壓力。比如,原本要求債務人到期償還本息一定金額,經協商同意減免部分金額、延長還款期限或降低利率等。
3.- 雙方協商一致:債務人和債權人需就債務重組的具體方式、金額、時間等條款達成一致,并簽訂書面協議。
4.- 具有合理商業目的:債務重組應出于合理的商業考量,如改善債務人財務狀況、促進其持續經營等,而非為了逃避債務或損害其他利益相關者權益。
5.- 遵循相關法律法規:整個債務重組過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,確保各方權益得到保障。
6.- 具有可操作性:制定的債務重組方案應切實可行,債務人有能力按照新方案履行義務,債權人也能接受方案帶來的結果。